第49章 追凶篇 (十三)狗粮吃多了有点撑(2 / 2)
“那雨涵宝宝,请开始你的表演!!”
“明明这是你负责的事情,为啥我感觉锅被甩在我身上了……”魏雨涵继续回敬了一个大白眼。
“人家柳霜的杜昊葛格都说了,在思路不通的时候换一个思路也许有意外地发现也说不定呢,所以……翻滚吧!!雨涵宝宝!!!”
看着惫懒到了极限的上杉,魏雨涵有些无奈地抱起了头。
“动物和人的行为都是学习的结果,而所有的行为的学习,说白了就是条件反射,人和动物生而带来就具备某些反射作用,从而构成了他的整个行为的遗传特征。只不过人的行为是从偶然到必然,从随机到有序,进而逐渐形成一种稳定的行为反应模式。这就是人的个体化行为。犯罪行为也是行为的一种。”
“所以你这是从凶手的心理开始入手咯?”上杉趴在桌子上挑了个大拇指,“不愧是雨涵宝宝,666啊!”
“别打岔。”魏雨涵瞪了一眼上杉,抱着脑袋继续喃喃地说道:
“根据行为主义原理,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实际是在其面临刺激时的一种行为模式,这种行为反应具有个性化与稳定性特征。根据其犯罪行为的外部反应现象特征,就可能初步推断出犯罪人的个人条件。
首先,所谓的归纳法,大部分指根据过去案件中其他罪犯、现场和被害人所提供的已知行为特征、情绪情感特征及其他人身方面的特征,来刻画现行犯罪中罪犯的行为、犯罪现场和被害人特征。说白了就是把大量资料归纳完后,把新的资料对号入座。
而演绎,曾经有人定义为通过对包括诸如犯罪现场照片、验尸报告、尸体照片和犯罪人与被害人冲突关系的法庭科学证据的研究。准确地重建犯罪人在犯罪现场的行为痕迹,并根据这些特定的、个别化的行为痕迹,对犯罪人的个性特征、自然特征、情绪情感特征及动机特征进行推断。
说白了就是一个是由多到少,一个是由少到多。在现在这种情况,我们应该……”
“应该啥呀应该。”上杉打了个岔:
“归纳的东西不应该是机器做的事情吗?把大量资料归纳完后,把新的资料对号入座那种。可是我们是人啊,当然要思维奔放一点啊!如果是我,我选择演绎法!”
“可是……我想说的是……任何时候归纳和演绎其实都是同时并存的。”魏雨涵再次白了一眼上杉:
“怎么样,脸打得啪啪响吧。”
“今天的天气真不错。”上杉坐直了身子,目光认真地看着天花板。
“可是天花板是看不到外面的天气的哦!”魏雨涵再次暴击了上杉。
“人艰不拆你懂不懂啊!!!!”
“所以你接下来要干什么?要不要我再给你讲一讲自然辩证法?”魏雨涵得意地甩了下头发,“我当初自然辩证法可是考了95分呢。”
“满分150是嘛!”
“满分100!!”
“哦,您继续……”上杉再次半死不活地趴在了桌子上。
“任何事情的发生,都离开三件要素。这是小学语文老师教给我们的。”魏雨涵拿出了一张纸。
“时间、地点、人物呗。”
“没错,而任何一个故事,都离不开三个条件。”
“起因、经过、结果呗。”上杉打了个哈欠:
“这都是小学课本啊喂,我怎么感觉雨涵宝宝你在嘲笑我呢!!”
“这六个条件,简单点归纳就是时间性、空间性、组织性、标签性。我们要找的共性也许就在这里。”魏雨涵认真思索的时候显得格外地严肃。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支笔,在桌面上敲敲打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