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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章 啥都不是(啥都不是千万不要订阅)(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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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订了,这章太水了,时间来不及了,今天放假,加上之前脚崴了,折腾到现在才回家。

没得办法,只好随便水一点,千万不要订阅,然后明天一万字,话不多说,开始推剧情。】

【算了,想了一下,反正有太多话想说,与其一味推剧情,倒不如好好和书友们聊一聊。

这么说吧,这本书不出意外的话,下一个就会进入有生之年之年系列,不会太监,但可能很久才会更新一章。

毕竟作者也是人,也是需要吃饭的,哪怕我是个大学生,有着生活费,但我也想靠自己的努力实现经济自由。

我们来聊聊这本书吧,其实这本书在刚刚创建的时候,书名不叫《朕真不想造反》,而是《我是纨绔大草包》。

对,就是这个草包名字,甚至我还写了一首打油诗。

天不生我大草包,何时败尽万贯财。

文能撒钱上青楼,武能大石碎胸口。(大家都别看错了,这里不是胸口碎大石,而是大石碎胸口!)

老爹望我成条龙,我道裤裆钱不够。

祖上富商伴文豪,我是纨绔大草包。

看完之后是不是真的觉得很草包?如果有这样的感觉,那我明确的告诉你们,这种感觉是没有错的。

因为打从一开始,我想写的就是一个草包,一个没有深度的故事。

我就想写出草包的快活生活,虽然生活也有波折,但都是以他装逼为主。

我偷偷告诉你们,其实这本书是重发的,但是应该也不会有人在意吧。

当时我写到四万字,还没有签约,一度心灰意冷,可我真的不愿意放弃。

对我而言,小说就是我的梦想,在我很小的时候,父母给我买了唐家三少的小说。

当时还闹了个乌龙,三年级的我并不喜欢看小说,甚至一点兴趣都没有,我只喜欢看漫画。

然后无意间,我接触到了穆逢春画的《斗罗大陆》漫画版,我被里面的故事深深吸引,不过我一直都不太喜欢小舞,哈哈。

我清楚的记得,当时漫画才出到第九本,然后我老家在一个小镇,消息堵塞,再加上那个时代,爹妈根本不给使用智能手机。

后来有一次,我妈出差,我就让她帮我带《斗罗大陆》,当然是漫画版的,她也答应了。

之后我打电话给她,我妈说买到了,一共有十四本,我开心坏了,第二天就带着炫耀的资本来到班级。

“哎,你们知道吗,《斗罗大陆》一共只有十四本。”

听了我的话,绝大多数人都是一脸震惊,对于他们来说,一个故事才刚刚展开,结果马上就要大结局了?

“你骗人,怎么可能,照现在这种进度,十四本肯定不是大结局!”

我拍着胸膛向他们保证,《斗罗大陆》只有十四本!

三天之后,我妈在我浓郁的期盼中回家了,然后,她当着我的面掏出了一摞A4纸张大小的小说实体书。

事实证明,我没有说错,我同学也没有说错。

《斗罗大陆》的确只有十四本,却又不是十四本,至少最经典的小说只有十四本。

当时我看到书本的瞬间,我的内心是奔溃的,这是什么?

本来小学生嘛,就对书本充满抗拒,再加上我妈告诉我,没有买到第一册和第二册。

没了开头的话肯定不会引起我的兴趣。

没过多久,我又被打脸了。

闲来无事之下,我终于翻开《斗罗大陆》第三册,我依然记得它那一册的名字:凶神战队。

一页,两页,三页,我用一个下午的时间证明,我彻底迷失了……

《斗罗大陆》像我展现了一个完全不同于一般世界的世界观,神秘的武魂,天才废物的差距,还有出其不意击败凶神战队的唐门暗器。

这些让我这个稚嫩的小学生流连忘返,彻底迷失其中。

我不太记得我花了多长时间将他看完,不过那本书我前前后后一共看了十几遍。

最后一遍实在高一时期,我敢拍着胸膛保证,即使过了三、四年,我依然可以回想起所有情节。

你非要什么证明的话,那就是在我数百册实体书当中,唯有《斗罗大陆》的侧面是脏的。

还有我英俊面容上的眼镜。

我在不久前,看见一位读者的个人资料,有一句话让我记忆深刻:

我就完全毁在小说上了,既然如此,那就让它继续毁下去吧。

是啊,我不知道我有没有毁在小说上,可是我知道,我真的很喜欢小说,以至于我没有一丝一毫的后悔。

后来啊,看完《斗罗大陆》之后,我越发渴望第一册、第二册的内容,在我看来,这就是不完整。

于是我爹出差的时候,我叫他帮我带《斗罗大陆》第一册和第二册。

然后,最让我惊讶的事情出现了,我爹买成了漫画般的第一册、第二册……

好在,他带回来的一摞书里面,还有才出到第五册的《冰火魔厨》。

对,无论是《斗罗大陆》还是《冰火魔厨》,都是三少的书,知名度都还挺高。

紧接着,没过多久,我有了第一个智能机,那时候玩了几天游戏就腻了。

手机游戏对我兴趣还比不上小说,即使现在也是这样,我手机里只有一个游戏:金铲铲之战。

但却有很多个小说APP:起,点读书,飞,卢小说,番,茄免费小说,七,猫免费小说,Q,Q阅读,塔,读小说……

等我上了五年级,我不再满足于看小说,我开始上手写小说。

不瞒你们说,我当时写的小学生小说,还有不少读者,搞不好比现在还多。

我依稀记得,我第一本小说的名字叫《2B战队》,现在想想,确实挺2B的。

那本小说,不,都不能称之为小说,你见过哪本小说一百字一章的,你见过哪本小说两句话就打死boss的?

上了初中,我来到省会城市读书,家里装了电脑,当我在电脑上看小说的时候,不小心看到了传说中的“我要写作”。

那时候的起点,还是送鲜花的起点,还能看到有多少人读过,于是我开始创作。

然后太监,就连名字我也忘了……

说来也不怕你们笑话,我一直写到高三,写了六年,写了无数本,太监无数本,总字数加起来可能也有几十万。

却一本小说都没有签约,一本都没有。

我去过很多小说网站,多到我都忘了有多少,不过事实证明,菜鸡不管怎么折腾,依然是菜鸡。

上了大学,在度过两个月的游戏生活后,我又陷入恋爱中,成为彻彻底底的恋爱脑。

后来各种原因,我又重新拿起电脑,重新在键盘上码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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