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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荒山野岭(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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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沟通就没问题嘛,叶晨嘘了口气,还真不想动手。一是不想伤害这个对着自己磕头的人,二是四下看了半天,这人应该没有同伙或者族人之类的存在。对方既然提到了吃,就好商量了。经过耐心细致的交涉,双方逐渐放下戒心,并决定一起烤了这只羊,叶晨扛着羊一路跟去,也好像明白了一些状况。

眼前这个散披着白发的女性,并不是山里的野人,满脸的皱纹,但行动却很利索。这个女人自称“阿花”,基本不说话。她的家,在一棵树上,树旁的一块空地上,燃着还没熄灭的柴火,阿花点了根木柴递给叶晨照亮。不远处的石壁

“有人聊天真不错,这羊我来烤吧。”叶晨自荐,阿花也没有反对。叶晨将山羊洗涮了一番,简单的腌制了一部分,回到树屋下的空地。叶晨手上的没烤的羊腿都差点惊掉,火堆旁躺着一个人,身上盖着兽皮,同样一头的白发,看起来很虚弱,也不知阿花怎么把这个人变出来的。

虽已入夜,但这里风并不大,这两位还真会挑地方。叶晨烤好了羊腿,三人分着吃了。味道还可以,就是差点儿辣椒。餐后,叶晨又尝试给躺着的那位诊治了一番,一味提神正气的药。刚才看起来奄奄一息的阿山,看起来也精神了许多。叶晨虽不通药理,但阿山的情况,应该是很久没吃到盐了。

阿山比起阿花健谈多了,原来这两口子,是承受不了容国的税,逃进山里的农人。至于在山里生活了多久,他们自己也讲不清,总之许多年了。他们逃进山里的时候,应该很年轻。叶晨看得出,除了面容和外形,这两人还保持着某一个年纪的言行动作和神态。

这已经是人类协作的最低限度了,两人成组。一个人生病,就由另一个人解决伙食。与世隔绝,相依为命。看着仿佛已经经历过地老天荒的这两位,叶晨不自主的生出一丝羡慕,和满满的敬佩。‘活着就好,在一起,就好。’

叶晨从阿山口中得知,方圆几十里,还有人烟的地方,往北还有一处,一两日的路程,也就三五户人家的样子。事情有了眉目,叶晨准备天亮就动身,于是将身上不必要的东西取了出来,都送给了阿山,包括半小包盐,和一小瓶药丸。弩箭也送了,他们打猎应该轻松些,匕首也送了,无论用来防身还是切割食物都会方便许多。还有一些碎银,有机会的话,他们可以到外面的世界,去换点盐。

感谢的话,大概阿山夫妇已经忘记怎么说了。叶晨荣幸的被邀请到树屋过夜,其实就是树上的一个窝棚,上下都搭了些柴草和树枝,相对平整一些,多少 还有些遮风挡雨的作用。

叶晨心中嘀咕着,自己要真把这地儿占了,他们又睡哪里。反正此间林密,栖身之地倒是不愁,又不是没凑合过,如今只是再凑合一晚而已。

次日天刚破晓,叶晨吃了些羊肉,与二人作别。临走时,阿山非要将一件兽皮做的粗糙常衣送给叶晨,叶晨哪里肯要。推来推去,阿山夫妇将自己所有的贵重物品都搬出来了,看样子,是希望能对叶晨的慷慨馈赠回报一二。一个普通的罐子,几件兽皮做的衣服,一把锈迹斑斑的柴刀,两个破旧的篾竹篓子,和几块打磨过的石头,还有昨天烤好没吃完的羊肉,和几根兽骨。

盛情之下,叶晨推搪不过,撕了块羊肉,还是走不了。只得又拿个破竹篓,将行囊塞了进去,背在身上大呼好用一番,方得离开。阿山在树上与叶晨打招呼作别,阿花则跟着叶晨送出老远,什么时候离开的,叶晨也没在意。夫妇俩于这荒山中过着清苦的日子,用朝不保夕来形容再恰当不过了,也不知他们怎么熬到今天的,更不知他们还能熬多久。那一头白发,和虚弱饿身体,应是长年很少有盐可食用导致的。而中霄那些达官贵戚一顿饭吃剩后倒掉的盐,可能就是这两位一年的用度了。叶晨一路只想着,天底下这样的惨景最好不要再遇见了。原来孔圣并没有骗人,“苛政,猛于虎。”

根据阿山的忠告,再往北走,山中便常有狼群和大虫出没。叶晨摸了摸腰间的各种“近阳造”,火、强光、声响,若真遇到状况,这能为自己争取一些时间,提高幸存率。当年冯忠为了找白鹿果给自己续命,曾于白鹿北山搏虎,要不是搏斗中兵士及时出现,谁生谁死还不一定呢。而眼下,自己孤身一人,搏虎这种不确定因素极高的行为,还是尽量避免得好。

要想找到人,先得能活下来。找到这个人,可以获得龙氏的认可,后面的事情才有机会谈。

叶晨已做好打算,白日尽量赶路,天黑前要准备好栖身之所,否则,独自在这群山中乱走,实在太危险了。心中反复思量着阿山的忠告,叶晨提气疾行。此处山间水源倒是丰富,就是冷得慌。

寻了大半日,叶晨欣喜若狂,因为从刚才的某一步开始,自己已走在一条小路上。叶晨十分确定,这就是一条路。看来人的本能还是有很高的共性,比如把不同的人放到这山林间,不论武功如何,走路这种事情,基本都被潜意识操办了。而人类的潜意识,在某些环境的作用下,居然惊人的相似。既然有路,就有了大致的方向,而且,可能距离目的地,已经不远了。

叶晨庆幸,自己到了,“狼嚎岭”。地图上的位置就是这里,很难想象,具备农耕文明的人类,会愿意主动跑到大山里,与野兽争夺生存资源。

密林的外面,有一条稍微像样些的路,一直通到这个所谓的村子里。而村子,也就六个建筑,清一色的木制结构,比自己曾经与贺亦君那个小屋,还要粗糙。村子建在陡峭的石崖上,有几处地方只有攀爬,才能上去,此外便没有其他的路了。

如果自己要找的人就在这里,应该如何安全的带其离开呢。

叶晨恨不得立即拔出归无,直接上去找人,遇到非武装人员,就谈,送礼,找人。要是遇到武装人员,就干死他丫的。但是考虑到对方人数和环境,叶晨毫无悬念的打消了这个念头,实在太幼稚。对方只要有一个高手,这些天的苦,自己就白吃了。

理智些的办法,是先隐蔽侦查,确定没有埋伏或陷阱,再做进一步行动。很快,叶晨又否定这个设想。这里藏了重要的人,对手岂会毫无准备。而且这山崖一柱擎天,居高临下十分有利观察,自己刚才一路小心靠近,或许不易被发现,但再往前去,可以利用的遮蔽物就越来越少了。还有最重要的一点,万一自己动作大了,惊动对手,“撕票”的可能性,还是有的。

叶晨整理着现下可用的一切资源,事到如今,这应该是最妥当的法子了。

叶晨悄悄返回林中,折了些藤蔓枯草,将归无至于篓中盖住,砍了根截小树。又贴脸于地蹭了些土,衣袍撕破几处,身上手上抹些泥垢,总之要够狼狈。一通折腾,叶晨又吃了些羊肉,喝了点水,然后静静的坐下来。这是最后的准备,收敛心神。

须臾,叶晨背着竹篓,杵着树枝,一瘸一拐的走出了树林。走得几步,还抬手到口边,冲崖上不大不小的喊一句“有人吗?”

阴在阳之内,不在阳之对,太阳,太阴----《东卫志》

无论如何,叶晨必须要上到崖上,颓长的距离,和崎岖的山道,再快的身法,也快不过眼睛的反应。与其一现身就触发对手的敌意,不如略施所长演一演,尚可见机行事。

叶晨还伏在林边之时,崖后有烟,这个时间段,正是生火烧饭的点。叶晨一路走去,居然没人应承。但叶晨十分肯定,对手的视线,早已从崖山某处着落在自己身上。到了崖下,叶晨并不急于上去,喘了几口,又取篓中水袋喝水。收好了水袋,又喊了两嗓,见无动静,才缓缓往上爬。途中还跌了一跤,把树枝也跌落了。

上得一阶,地势稍缓,叶晨卖力的表演着。此崖十分陡峭,虽然牺牲掉了出行的便利,但是却可以有效的防御野兽靠近,也是求生于崇山间不二的选择。叶晨“奋力”的爬完了第二阶石崖,已受到了热情的迎接。

身前对着一柄生锈的两刃钢叉,脖子上还架一把明晃晃的刀。

叶晨哈着腰,一边抖擞着手腕作揖,一边说道。“大哥大哥,借宿,求借宿。哈。”而抽搐着脸上,努力的表现着善意。同时,叶晨知道来对地方了,自己要找的人,肯定就在此处。

持叉的乃是此间猎户,一身的兽皮,须发缭乱,皮肤粗糙。而握刀的这位,就算只看这把刀,也知道是位过客。不远处半人高的石墙后露出个头,发冠扎的工整,与这位握刀的应是一路人。那生冷的眼神下,墙后面应该有一把上了弦的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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