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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8章 草圣张旭(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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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女子叫公孙大娘,是舞剑高手。

他挤进人群,痴迷的看着公孙大娘舞剑的手法,各种舞姿变幻莫测,动作衔接如天马行空。

他如痴如醉的看着,骤然发现舞剑和书法竟是如此相似。

他忽然仰脖把坛子里的桂花酒一饮而尽,狂奔回客栈,鞋子都奔掉了,也全然不顾。

他来到客栈要了笔,在客栈的墙壁上挥墨写字。

字迹如野马脱缰,如蛟龙入海。

他摇头晃脑,口中不断狂吼,全然不顾周围逐渐聚拢了很多看客。

他忽然癫狂,披散掉自己的头发。

一头扎进墨缸里,提起头发在墙上继续挥斥方遒。

他以身体为笔杆,以头发为狼毫,扭动身体,挥毫泼墨。

他还记得在场所有人都和他一样疯狂了,大家鼓掌,喝彩。

他大声喊到有没有酒,身边的随从连忙递上酒坛,他又是一饮而尽。

他的书法就像刚刚公孙大娘的剑舞一样,时而婉约灵动,时而风沙骤起,时而锋芒近刺,时而波涛汹涌,周围的人都看呆了。

他最后收笔,又怒吼奔出门去。

第二日,他听人讲述昨日的情景,甚为自豪。

对于自己的怪异行为,他从来就不曾放在心上,从来就不在乎别人怎么看。

因为他已经清醒地意识到,对于他来说,书法就是一切。

他活着只关注怎样才能自由地释放出书法的激情,而自由才是一切创造力的起点。

“张旭除了能取法古人先贤外,更重要的是他如历史上一些伟大的书法家一样善于观察自然现象。”

“从大自然中悟道学习,取法自然,从而使自己的书法产生了质的飞跃。”

“把草书从张芝时代的抒情兼实用变为纯粹抒情的艺术,使草书不再重内容而更重形式的美感。”

“这样就产生了一个书法艺术理念,与前朝历代完全不一样。”

“形式就是内容,形式重于内容,美感是草书的核心与灵魂,是否可识可读都不再重要。”

“这种变化是深刻的,它与此后的艺术主张是一脉相承的。”

“艺术的使命就是带来美,以及艺术是为开启人类心灵情感而存在。”

“在张旭弱冠成年之后,其艺术已经日臻化境,名声为大唐朝野所知。”

“当时的文化知识界读书人,无不以现场目睹张旭狂草而书为荣。”

“在唐朝的许多大诗人中有不少本身也是精于书法的诗人,如少小离家老大回的贺知章,谪仙人李白。”

“他们自身就是书法家,尤善草书,只是书名被诗名所掩盖。”

“由于张旭善长草书,不擅长其他的,所以对入朝做官也没有什么兴趣。”

“但是,由于他的名气太大,草书又是大唐一绝。”

“在他成年后又是喜爱艺术的唐玄宗在执政当皇帝,这样他不做官也为唐玄宗所不允许。”

“没有办法,在多次被举荐后,张旭只好出仕做官。”

“像张旭这种身负才华、性格怪癖的人放在朝庭为官,朝中大臣们也有些担忧。”

“于是只好把张旭放到地方为官,到江苏常熟县任县尉。”

“张旭在常熟县任县尉时,很是有趣。”

“由于当地人们非常喜欢其书法,所以为了获得其写的官司判决书,导致有事无事去县衙告状打官司的地方百姓特别多。”

“官司的输赢倒在其次,他们只为获得草圣张旭亲笔写的判决书。”

“这样一来,张旭的俗事特别的多,烦不胜烦。”

“本来性格乖张、行为怪异的他,到后来更加举止失常。”

“动不动用墨汁泼洗头发,也不乘坐轿子,赤裸上身后在去县衙的路上狂奔呼号。”

“一时常熟县百姓纷纷为之侧目,还以为张旭颠狂了。”

“这种情况由其上司府衙传到朝廷,大唐朝廷上下也直呼无可奈何。”

“最后没办法了,只好调张旭去大唐陪都洛阳干文书工作,出任左率府长史。”

“这个工作倒也适合他,写写文书,饮饮酒,时时醉而狂书。”

“由于有唐玄宗李隆基的喜欢与加持,朝廷也无人可奈何张旭的这种行为。”

李白:在书法一道上,我远不如张旭,张旭的狂草价值百金不是我能比拟的。

大唐的姑苏城,是个天堂一样的地方。

三月,柳絮纷飞,弥漫了整个姑苏城。

姑苏城南十里的吴县有一户人家,姓董。

因为母亲生病,家里无钱医治。

董生听说张旭比较慷慨,又是自己的同乡。

于是找人代写一封求助信给张旭,希望张旭能资助他一些银两。

此时的张旭远在百里外的常熟,担任常熟县尉。

那日张旭接到此信,为董生的孝义所感。

但是苦于自己常年放浪形骸,并无积蓄。

于是书写三幅草书,落款狂人张旭,并写信一起寄回给董生。

信上告诉董生,这三幅草书价值百金,引得董生将信将疑。

那日的吴县,柳絮已过,烈日炎炎。

董生抱着三幅草书,摊街售卖,但无人问津。

更多的人是好奇,许多百姓不理解,几付看不懂的字,有什么可卖的。

董生熬了半晌,实在饥渴难耐,对张旭失望至极。

更感慨自己母亲病重,自己却无可奈何。

董生于是当街哭了起来,嘴里大骂张旭用三幅烂字来敷衍他,他母亲命不久矣。

董生不明白张旭狂草的价值,但不代表其他人不知道。

当大街上的读书人知道董生售卖的是张旭的狂草时,顿时抢购一空。

就这样,不提张旭卖不出去。

一提张旭大名,三幅草书被抢购一空。

董生携百金回家,为母治病。

董生后来特意写信给张旭,万分感谢他的相助。

“公元717年,登基后的第五年,唐玄宗带着吴道子等人从长安前往陪都洛阳巡视工作。”

“这在唐朝中期是很正常的,主要是从国家的安全与经济漕运工作出发。”

“长安去洛阳,洛阳返回长安,往来穿梭办公基本是个常态。”

“这一次唐玄宗李隆基的洛阳之行,由于带去了画圣吴道子。”

“吴道子作为当朝绘画一绝,画圣的名气并不比张旭小。”

“尽管年龄上还比张旭大五岁,但吴道子为了书艺曾经向张旭求教学习过书法,从这点上讲吴道子是张旭的同辈弟子学生也是成立的。”

“当然了,吴道子这种闻道有先后的求学精神,也是永远值得后人学习的。”

“唐玄宗这次由吴道子随驾前往东都洛阳,正好赶上常驻洛阳的大将军裴旻的母亲过世了。”

“裴旻将其母的丧事安排洛阳著名的天宫寺操办,以便高僧为其超度亡灵。”

“正是这个契机,大唐三绝的画圣吴道子、草圣张旭、剑舞圣手裴旻凑到了一起,上演了中国文化艺术史上的三绝同台竞技表演秀。”

“唐代草圣张旭是草书史上一座高峰,其弟子众多,其中亲传弟子中最出名的首推颜真卿。”

“在隔代弟子中,光耀历史名气最大则是狂草大师怀素和尚。”

“在草书的历史长河中,张旭与怀素并称大唐书法史上的草书双峰。”

吴道子:张旭不仅草书厉害无比,培养弟子更是厉害。

张旭凭借着独树一帜的草书艺术,吸引了众多名流的追捧。

自创颜体的大书法家颜真卿,曾两度辞去官职,专门拜倒在张旭的门下请教笔法。

在隔代弟子中,名气最大的怀素和尚得到了张旭的真传。

酒肉和尚怀素豪爽随便,不拘小节,好喝酒,喜吃肉,自称狂僧。

怀素也总在喝得天昏地暗、酩酊大醉时,提笔挥斥方遒,字写得气势磅礴。

因为怀素也是以狂草字体著名,所以与张旭合称为草书双绝。

张旭的狂草深受世人的喜爱,之所以如此。

因为张旭的书法已经达到了书人合一的最高境界,淋漓尽致地表现了草书的灵动奔放状态。

张旭的狂草犹如一壶美酒,甚至像一剂春药。

一笔一划都闪耀着光芒,一张一弛都美到爆炸。

仿佛飞舞的火焰,颠覆了人们对书法的固有印象。

无可匹敌到只有张旭自己能够达到他的境界,实在是由不得人不喜爱。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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