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六十三章 人形妖兽(1 / 2)
涂白月只答应在她救人时护她安全,其余的,不在他应下的结盟契约的条款内,也是他并不认同林千蓝的做法。
在乘着乌鱼舟回来的途中,于修炼方面,他与林千蓝探讨过不止一次,各有斩获。他也知道了,林千蓝修炼的是为自然之道,但怎么看,趟浑一宗这淌混水的做法,都与她的自然之道不相符。
有杀意不是坏事,可杀意过了就有入魔之险。涂白月亲眼见过起了与道心相违的执念而入魔的例子,他可不想这位盟约者步了后尘。
林千蓝听出了涂白月话里的关切之意,杀意稍平息了些,“很简单,因为被我遇上了。成家之流做的事让我心里极度的不舒服,要是我什么都不做,等以后想起来或许会后悔。与其等到以后会后悔,不如不让这个或许存在。”
说心里不舒服算委婉了,实际上林千蓝知道后,是深感厌恶,尽管她处于局外人的立场。
天道规则并没有规定,主仆血契中主的一方一定是人修,仆的一方一定是妖兽。浑一宗的人对这条领悟的很是彻底。
特别是,曾有过有人修想以血契的方式契约一只幼生期的强大妖兽,结果遭到反噬,人修成了仆的一方的事例。
浑一宗在投到浑一境的人族身上加入了标记血脉,是在钻天道这条规则的空子,既然没规定主与仆是什么样的种族,那也能是两方皆为人族。
主仆血契下,主的一方一念决定仆的一方的生死,因着有契约在先,主的一方即便一念杀了仆的一方,所结下的因果也是了了。
浑一境里身具标记血脉的人族,成了事实上的浑一宗八方势力的奴仆,且这种契约关系受天道规则的保护。所以,八方势力对取走浑一境修士金丹的做法,认为是理所当然。
在确定了杀了具有标记血脉的修士,自己不会沾染上因果后,浑一宗的人更为有恃无恐了。
在他们的眼里,浑一境里的人族不再是他们同样的人,而是低一等的人形种族,是圈养的妖兽,可任由他们取用。
除了浑一境的人族为他们提供了源源不断的仙灵石,以及各种修炼所需外,浑一境里的人族本身也成了他们的修炼资源。
浑一境内修士的金丹,正好取来修炼,金丹里的灵力吸收起来,比仙灵石顺畅多了,只有一个限制,用来吸收的金丹需是本系的标记血脉。
修士不免遇险受伤,甚至会失去肉身。浑一宗的世家弟子在这方面多了条命,他们用来夺舍的肉身同样来自于浑一境。
每个浑一宗的世家弟子,都在浑一境内拥有至少一个备用的夺舍资源,夺舍了身具自家标记血脉的人,不会被天道排斥,照样有成仙的机会。
所以,并不是浑一宗的人为了供养两只大妖而杀人取用金丹,而是他们有金丹的来源,才能与两只爱吃人修金丹的大妖沆瀣一气。
毕竟在吸收仙灵气上,金丹并不是必需的,可替代的东西太多,而且随着浑一境人族血脉里具有的标记血脉的淡化,再用金丹来修炼,多少会承担一些因果在身上。
他们正好把这种因果往两只大妖身上栽,能栽多少是多少。
这也是为什么化清宗能把人救走的原因。在通过界池后就被杀了的,都是标记血脉还在的,身体内没有了标记血脉的,被戴了奴锁关了起来,化清宗这才有机会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