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章 大场面!(1 / 2)
“秦艺推出首支个人v,疑似回应近日风波!”
快音疯狂向所有下载了自家app的用户强制推送此消息,而且推送标题起得驾轻就熟,依旧走“大爷来嘛来吃瓜呀”的路线。
如今的快音,不光拥有高达3000万的装机用户,而且活跃用户已经达到了2300万——很明显,活跃用户比例的大幅提高,预示着这个世界用户刷短视频的习惯正在养成!
很快,大批用户被标题吸引,顺着推送进了秦艺的个人频道。
此时的快音运维部老大王超表示毫无压力。
现在,快音的云服务器,光是租金一年就要支付五个亿,可想而知那是多大的容量?
这么说吧,当初三大云服务器的供应商,迫于五岳会的压力,对快音爱答不理,现在已经变成了他们差点高攀不起。
反正,现在他们已经不鸟五岳会了。
为什么?很简单,一方面五岳会的统治力在下降,但更重要的另一方面,是快音给的太多了啊!
之前三大云服务器供应商,以为快音也就是小打小闹,而且随时会被五岳会拍死,所以谁会为一年几百万的生意,去得罪五岳会?
但是现在就不同了啊,混it界的,但凡你眼睛不瞎,都能看出来快音极有可能成为社交赛道的大鳄!
还是史上从未出现过的超级大鳄。
人家现在一年云服务器租赁费五个亿算很多?
不,那只是开始!
未来,他们每年花在这方面的钱,很可能高达五十亿!
说的是一年!
这个预估,倒是一点都没夸张。
蓝星上的某音,一年云服务器的租赁费用,差不多就是五十个亿——你得想想它需要储存多少天量的数据。
所以,三大云服务器供应商的老板们,不禁要问自己的手下:这样的客户不舔,请问你舌头长着是干嘛用的?
手下但凡敢犹豫一下,他们必然要提高声音再问一句:跟快音比起来,五岳会算个毛啊?他们有毛吗?
华夏有句老话,叫断人财路如同杀人父母,毫不夸张地说,此时五岳会要再敢对他们指手画脚,这些老板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掀桌子——哪怕是五岳会有股份的那两家也一样!
开什么玩笑,有股份就了不起?有股份就不让其他股东赚钱了?
不过很明显,谁都知道五岳会再不爽,也不敢在这个时候跟他们翻脸——这个时候翻脸,五岳会不就等于是给自己树了个敌人,同时又给秦艺送了个朋友吗?
什么叫威信动摇、统治力崩塌?
这就是!
就像一个王朝,如果各地诸侯尽皆臣服,那么皇权就至高无上,完全可以做到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但是如果某地出现难以平定的叛乱,那么皇帝就不得不笼络各地臣子,希望他们与自己站在同一边。
这个时候你再说君要臣死?臣说我不死,爱谁死谁死。
对于五岳会来说,这一切都只是刚刚开始!
正如秦艺的v里的歌词一样。
“如果邪恶是华丽残酷的乐章,它的终场我会亲手写上。
晨曦的光,风干最后一行忧伤,
黑色的墨,染上安详。”
秦艺想表达的,在歌里已经表达的很清楚了。
他要亲手终结五岳会,让晨曦的光照进这个墨黑的贵圈。
v
时长高达九分钟,以灰黑色为基调,以福尔摩斯探案故事为原型,讲述了一桩离奇的杀人案发生,主角通过抽丝剥茧,最终发现真凶,并将其绳之以法的故事。
v中讲故事的不少,但是讲探案悬疑的,却是少之又少。
而结合发这个v的时间点,大多数人都能看出,这个故事还是用来映射现实的。
很多人在看了第一遍之后有点没懂,又重新看了一遍。
而第二遍时,已经或小声的,或在心里,轻轻地跟着哼唱起来了。
这就是这首歌的真正魅力——你越听,就一定会越上头!
没错,秦艺的这首v,就是jay的封神之作《夜的第七章》!
作为蓝星华语乐坛史诗级的歌手、唱作人,周董的地位已经毋庸赘言,再去争论他的地位,就像跟小学生争论一加一为什么不等于三,毫无意义了。
毫不夸张地说,那是一个时代的精神符号之一,没人能够抹去。
而这首《夜的第七章》,在他无数璀璨光华的作品里,就像是镶嵌于皇冠顶部,那颗最耀眼、最夺目的宝石。
至少一半以上的周董歌迷,认为这首歌是他的封神之作,区别最多只在于,后面要不要加个“之一”。
要不要加“之一”,大抵是因为他能称之为“封神之作”的歌,实在太多了。
但毫不影响,这歌在蓝星音乐史上的地位。
有人说,这首歌真的很难唱,除非是专业歌手,否则很难唱好。
但正因如此,或许它是第一首无法做到人人会唱,却堪称神曲的流行音乐作品。
它就像是躺在博物馆里的文物,你不必每天把玩,但只要看到,你必然会惊艳,会精神一振。
事实的确如此。
把这歌称为艺术品,或者是华语音乐鼎盛时代的证据,恐怕没有多少人会反对。
它的强大,不仅仅是开辟了一种叙事的黑暗曲风,或者是一种全新的rap唱法,再或者是令人叹为观止的编曲,更因为它那无可比拟的超前性。
在蓝星上,即便在这首歌诞生了近二十年之后,很多人依旧都听不出任何的时光痕迹——无论是词、曲,乃至乐器、节奏、韵脚、立意、唱法如果第一次听,你必然会认为这是一首“很潮”的新歌。
二十年不过时,二十年依然保持领先的音乐理念,能如此历久弥新的,恐怕在整个乐坛都挑不出几首。
这意味着当时写这首歌的时候,没有借鉴过一丝一毫当时乐坛的流行元素、取巧手法,甚至也没有借鉴过此前历史上任何一首经典,否则那种“过时”的年代感肯定是逃不掉的。
所以,据说这首歌光编曲就足足花了八个月,也就不足为奇了。
这是真正的天才之作,至少在秦艺穿越前,他也没有见过能超越此作的同类型歌曲。
而在这个星球上,《夜的第七章》注定要比在蓝星上更为惊艳,更让人目瞪口呆。
这当然不是秦老狗“抄”得比原作更好,而是这个世界完全不同的音乐史使然。
由于文化树分叉的不同,这里的黑暗风音乐,经历了上百年的发展,是全球音乐领域重要的类型之一。
而在经历八九十年代的低潮后,由于米国大制作人迈克特纳为首的一大批乐
坛重磅人物的大胆创新,如今黑暗风音乐低谷崛起,正处在大受追捧的黄金期。
这点,从去年格莱美最佳编曲以及金曲奖,双料大奖齐聚于那首黑暗风歌曲《darkforest》就可见一斑了。
而且,去年油管播放量最高的十大金曲中,黑暗风歌曲占了其中两首,也足以证明其受欢迎程度。
正因为如此,全世界无数音乐人,都试图尝试创作此类歌曲。
一方面当然是顺应大势,期望站在风口起飞,另一方面则是某种惯例使然——国际上流行什么风向,各国艺人就比拼哪个风向的作品,你说这是为本国争光也好,某种虚荣心也罢,反正一直以来都是如此。
参与创作的人多了,作品自然也就多,如此一来,跟着变多的,当然还有喜欢黑暗风音乐,或者说至少能鉴赏黑暗风音乐的听众。
所以,当《夜的第七章》的v在快音首发以后,所引发的轰动,要远远大于蓝星,甚至达到了秦艺都有些惊讶的程度!
在喜欢黑暗风的网友眼里,《夜的第七章》简直就是一块无上的瑰宝。
这些网友不但在评论区留下无数近乎肉麻的溢美之词,还自觉的一键三连外带疯狂转发,去其他平台继续吹捧。
什么“黑暗风第一曲”、“十年来华夏乐坛的巅峰之作”、“五十年内无可超越之作”之类的形容比比皆是。
夸得太狠,连秦老狗都忍不住去偷瞄了两眼,然后红着老脸悄悄给这些评论点了好些赞——倒是很谨慎,用的是小号。
而那些原本对黑暗风无感的网友,反应也远超秦艺的预期。
比如,因为这首歌融合了rap的元素,而由鬼才词人黄俊郎撰写的rap词不但是罕见的叙事风格,而且无论立意、内涵、深度以及韵脚都近乎完美,因而对于rap粉而言简直就是一场极致的视听享受!
所以rap粉也跟着吹爆!
哟哟,切克闹,谁说这词儿不牛逼,我可去你吗了个skr,巴拉巴拉。
剩下的那部分网友,大都也能找到喜欢这首歌的理由。
比如,rap之外的副歌部分,旋律带着点诡异同时又悠长悦耳,虽然难唱但是真的好听,足以秒杀大多数流行歌。
也有些人单纯只喜欢它的曲,或者词,或者由邵先民导演、秦艺主演,精致堪比电影镜头的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