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贼喊捉贼(1 / 2)
这对于我而言,没有任何意义。
以我现在的能力,想要继续往下查,那是难如登天!
但好在,我做这件事儿的主要目的并不是如此简单,我还有其他办法。
那就是把水搅浑!
以谭志成的嘴,让这件事儿,重新浮现在澳门!
……
次日,我拨通了贵利高的电话,告诉他,我有一笔买卖,想跟强少谈。
“什么买卖?”
贵利高问我。
“高利贷。”
我道:“八千万的债权转让!”
“嘶!”
贵利高倒吸了一口凉气,问道:“谁的债权?”
“谭志成!”
我一笑。
这债权转让也是有说法的,如果我把这八千万的债权转让给贵利高,就是给他多少钱,他都不敢收。
因为贵利高奈何不了谭志成。
但强少不同。
强少的地位远在谭志成之上,虽然强少只不过是一个厅主,但他的背景即便是谭三爷也不得不让他三分!
所以,谭家不敢跟强少赖账。
这对强少而言,就是一个极好的买卖!
“什么样的合同?”
贵利高追问道,如果这买卖谈成了,毕竟也算他介绍的,强少赚到了钱,自然也算他的功劳。
“你可以来看看。”
我一笑道。
“好!”
“我马上到!”
贵利高应了一声后挂断了电话,半个小时后就赶到了我的房间。
从我手里接过了借款合同后,贵利高不停的感叹道:“好买卖啊!”
“这短期合同,一期没还!”
“八千万的债权,现在已经滚到了八千六百万!”
“这利息,真好啊!”
“行家!”
我笑着冲贵利高竖起了大拇指。
“行。”
“如果你不怕得罪谭家的话,能谈!”
“强少肯定能收!”
“说吧,你想要多少钱?”
贵利高道: “但我告诉你,这合同虽然好,你最多,也就只能收回九成本金,也得算我尽力了!”
“明白。”
我应了一声,一般来说,在澳门转让这种债权,都是要打折的。
但看合同的不同,看欠债人的不同,这折扣也就不同。
可以说,是一笔一价。
像这种极为上层的高利贷合同,如果我想转让,正如贵利高所说,我最多也就只能收回九成的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