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二哥李明亮(1 / 2)
明秀觉得她真是小看叮铛了,它就是个坑死人不偿命的家伙!
“主人主人,别心急,做人就要脚踏实地,您先订一个小目标,比如先攒它一万点好感……”
“闭嘴!我现在不想听到你的声音。”
一万点好感,还小目标?
明秀简直快气死了。
这时,林婆子发现小祖宗脸色不对,心中暗道,莫不是没能嫁给顾家小子,心里不高兴?可怜的孩子,何时受过这种委屈?我刚才就该问顾家小子要十两银子才是,只要了三两,便宜他了!”
“秀秀,别喝光喝粥,吃馍馍呀。流了那么多血,光喝粥怎么补得回来?”
明秀摸了摸额角,这伤口开始结疤了,并不算特别严重。
不过,这种被人放在心尖上的感觉,挺好。
她烦燥的心情,渐渐安静下来。
罢了,既然短时间内修不好叮铛,那就慢慢来吧。
她正低头喝粥,林婆子往后院转了一圈,突然兴冲冲的端着一只碗,带着一阵焦香四溢的味道回来了。
“秀秀,你菊香婶来了一趟,给你送了碗猪头肉。都说吃啥补啥,你脑袋受了伤,正好吃点猪头肉补补。”
明
秀……?
我怎么不知道,吃啥补啥还能这么解释?
菊香婶?
哦,是李青龙的妻子,二爷的小儿媳。
记得,她经常给李家闺女送吃的。
不过,她看上去并不是多喜欢李家闺女的样子……
算了,以后再问吧。
能吃到肉就不错了。
不过,怎么有股很大的焦糊味儿?
抬头一看,果然,焦黄的猪头肉,闷黄了的芹菜……
好好的芹菜炒猪头肉,给糟蹋了!
明秀瞬间没胃口了。
炒成这样,怎么吃啊?
林婆子可一点都不觉得,这碗喷香的肉有什么不好。炒糊一点,闻着不是更香吗?
乡下人家的饭食,有的吃就行了,又不是城里的有钱人,哪有那么多讲究?
一个劲的催着明秀吃。
明秀无奈,拿起旁边一双筷子,夹了筷肉递到林婆子嘴边:“奶,您先尝。”
林婆子一边躲闪一边乐呵呵的笑:“好孩子,奶尝过了,你快趁热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