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好心被告(2 / 2)
第二天他们参观了金陵总统府。金陵总统府位于金陵市玄武区长江路292号,是龙国近代建筑遗存中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的建筑群,也是金陵民国建筑的主要代表之一,龙国近代历史的重要遗址。金陵总统府自近代以来,多次成为龙国政治军事的中枢、重大事件的策源地,龙国一系列重大事件或在这里发生,与这里密切相关,许多重要人物都在此活动过。
第三天,仲磊和安保人员在水西门公交站台等车时,发现一个老太太被下车的乘客撞倒在地,却无人上前搀扶。仲磊就上前把老太太扶起来,经过询问老太太说她腿部骨折了。仲磊一听就打110先报警,然后打120让救护车过来。
110过来以后,警察询问了老太太的情况,得知老太太叫徐兰寿,今年66岁。警察又问老太太是否看清是谁撞的?老太太一口咬定是仲磊撞的。仲磊当即表示自己是无辜的,他只是做好事把老太太扶起来罢了,然后边上有在场的目击证人也证明仲磊看到老太太被撞倒,然后上去把老太太扶起来的。但是老太太仍然一口咬定是仲磊撞的她。
于是警察也是没有办法,只能先送老太太去医院治疗,然后请仲磊和目击证人到派出所录口供。仲磊根本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因为他是学雷锋做好事的!
但是过了一个月后,66岁的徐兰寿老太太向金陵市鼓楼区法院提出诉讼,以仲磊将其撞倒为由,索赔14万元。收到法院传票的仲磊傻眼了,自己只是好心的做了一次好事,就被诬陷进而被告上法院了。这叫什么事嘛!
开庭当天,仲磊按时到达法庭,他坐在被告席上,眼睛望着徐兰寿老太太。而作为原告的徐兰寿老太太眼神闪烁,根本不敢和仲磊对视。
开庭后,主审法官就请原告述说诉讼请求,徐兰寿老太太的代理律师把老太太被撞,然后住院治疗的事情讲述一遍,然后说道:“我方主张向撞人者仲磊索赔医药费,精神损失费共计14万元。”
法官询问仲磊有什么需要解释的?仲磊对着原告徐兰寿老太太说道:“事情的经过我不想再说了,我只想说的是,我看到老太太被撞到了,出于好心我才上前把她扶起来的。我有目击证人。”
然后法官让目击证人发言,目击证人也是把事情按照他看到的说了一遍。法官问目击证人:“你看到被告人去扶原告,那你看没看到被告人撞到原告?”
目击证人很是确定的回答“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