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8章 势压佛门意如何(二)(2 / 2)
因为按照大明法度,是不允许寺院买卖土地的,就是为了防止寺院的经济实力过于膨胀。而现在东南多实行永佃制,所谓永佃,就是种佃农有权永久性地耕种地主土地的租佃制度。而豪强就利用永佃制,坑了不少的寺院。
因为在永佃制下,具有永佃权的佃户,对田面有权转租,实际是对土地使用权的转卖典当。在只转卖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所附着的赋税并没有被转让,仍由原业主担负。但是实际缴纳赋税所需的税粮是来自佃户。
寺院本来希望通过转卖土地使用权的形式,把寺田使用权转于豪族门下,希冀借其财力能减轻税饷负担,然而豪族也无力承担此重负,遂又将田面权转卖。
此过程中豪族却利用寺田伪装成民田售以高价,压榨僧人与欺骗买田户。当寺院被追问军饷的时候,他们只能向买寺田之人索取,可买田之人被骗误以为自己所买之田是民田,而民田不纳兵饷,所以他们拒绝向寺院交饷钱。寺院因此无法完成纳税义务,欠下的饷额越积越多。
还有一种,就是僧人自己盗卖寺田,这种私自售卖田地,并未通报官府,即未取得合法性。土地买卖契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交易是否完成,则完全视其是否税契,大明律规定:“凡典卖田宅不税契者,笞五十,仍追田宅价钱一半入官。”如果寺田是私售的话,即在田地籍册中没有完成过户手续,这也意味着并未转移赋税,在官府备案中依然视卖田之寺为纳饷的对象。
所以洪恩反而要求清丈田亩,核实寺院到底有多少田地,这样的话,对于寺院来说,其实还能减少一些负担。
不过朱载坖还有一个要求,就是寺院虽然不用服徭役,但是也参与均徭,向朝廷缴纳均徭银。
其实此事胡宗宪已经在浙江推行了,朱载坖要求寺院按照所拥有的人丁缴纳均徭银。其实这点也早就在洪恩的预料之中。
他知道,从朱载坖提出三武一宗的事情来时,就动了打击佛门,减少僧人的念头。只不过这次朱载坖不会采取那么粗暴的形式罢了。三武一宗为什么要灭佛?还不是因为僧侣不但不从事生产,不服兵役劳役,而且拥有大量的仆役和田产,使得朝廷的赋税减少,同时隐匿人丁,致使朝廷的兵源枯竭,才导致大规模的灭佛运动。
现在大明的情况虽然远远不及三武一宗时,但是大明的土地兼并一样也非常之疯狂,还有之前的滥发度牒,也导致东南的僧人泛滥,不要说朱载坖了,就是洪恩看到这些假和尚,也是十分愤怒的。
现在东南的这些所谓的僧侣,只要花钱买一道度牒就可以成为僧人,他们不织不耕,坐食温饱,或有拥妻妾于僧房,育子孙于道舍,败伦伤化,莫此为甚。
对于朱载坖所说的裁汰僧人,洪恩反而是赞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