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6章 朝日海水断重案(四)(1 / 2)
朱载坖和诸位大员们,开始商讨该给沐朝弼定什么罪名,怎么拟刑了。
杀是不可能杀的,沐朝弼毕竟是国朝勋臣,最多也就是削爵圈禁起来。
周延作为左都御史,法司官员,首先说道:“殿下,诸位,老夫以为,沐朝弼擅用火牌、强占土地、包庇逃犯等事体皆已经证实,其本人也供认不讳了,即以这三条上疏陛下即可。”
王用宾等人也赞成周延的看法,于是几人商定,以擅用火牌、窝藏逃犯、强占民田三项罪名上奏嘉靖,以贻害地方不止一端,况滇南远在万里,夷视攸关,若复再从姑息,恐益酿成祸阶,乞奋乾断以安遐方,乞将沐朝弼削爵圈禁,另择贤能以继黔国公爵位。
朱载坖领头画押之后,王用宾等人也依次画押,打上火漆印,将一应供状等上奏嘉靖,请求嘉靖圣裁。
嘉靖收到卷宗之后,并没有多看,直接找准了朱载坖等人拟定了判决,将沐朝弼削爵圈禁于南京,令沐朝弼之子沐昌祚继承黔国公爵位,因其年幼,暂留京师教养,待其长大,再令其还镇可也。
不过朱载坖了解了这桩案子之后,并没有感到轻松,一来是说白了此事就是糊涂官判糊涂案,将此案了结交差就行了,至于此案中的真情,其实大家都不愿了解,也没必要了解,沐朝弼从被朝廷押解后,他的结局就已经注定了。
朱载坖也不由得感叹,何鳌当年所说大案多枉,并非虚言,大明的重大冤案却远甚前朝,往往都是这样的糊涂官判糊涂案。
朱载坖不由得对自己的讲官们吐槽此事:本朝司法、监察制度可谓空前严密。凡遇重案,三法司会审,九卿廷鞠,皇帝亲自裁决,旨在推情定法,刑必当罪,狱以无冤,然而实际上大明的重大冤情屡屡发生,尤其以嘉靖朝为甚。
前有李福达之狱,还是在张璁等人的强力介入下才有所改观,这样的刑狱制度,让朱载坖对于大明的基层司法根本不抱任何希望。
对于现在大明的现状,几位讲官也是深感无奈,高拱就任务法司不敢以律论断,而是事事唯帝意马首是瞻,揣摩皇帝的意图,三法司几乎完全处于依附的地位。这样的情况下,哪能按律法断案呢?
对于高拱的话,朱载坖也有些赞同,嘉靖继位以来,屡兴大案,借此控制朝臣。而严嵩担任首辅之后,也是多次兴起大狱,借此打击政敌。内阁大学士以五品之资,夺六部之权,自然不为百官所喜。其时首揆之地遂为抨击之所。
无论是阁部斗争,还是阁臣内部的斗争,都伴随着结党攻讦。内阁为了控制百官,不得不组党,百官为了对付内阁,亦不得不结派。“所以廷臣中分成派系,互相攻击,总是无休无歇。他们的争斗往往借助司法手段,因而势必干扰司法审判,致使政治黑暗,法纪败坏,冤狱不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