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4章 荒漠王子(2 / 2)
泰尔斯强忍着不适,扶着手杖走下一个迎风坡,在背风处回头张望,不禁皱起眉头——他感觉自己走歪了。
该死。
他在心里咒骂道,就地把手杖插进沙子里,看着手杖投射在地上的影子,回头找来一块石头,放到影子的顶端。
在进入沙漠并吃足苦头的第一天后,泰尔斯就又遇到一个雪上加霜的问题:在黑径之行后获得的奇妙方向感,一度让泰尔斯欣喜地以为自己真的从此“永不迷途”,然而这种奇妙的能力却在进入大荒漠之后失灵了,他再也无法感觉到脚下的地形地貌和前路方向。
看来,哪怕看上去再万能的力量和存在,也会有水土不服的问题——泰尔斯疲惫地想道:如果漠神的真的存在,那他大概不欢迎那位银影人。
趁着太阳还不大,沙子还不热,他半坐下来休息一会儿,辨明方向。
泰尔斯吸吮了一口水,微微叹息。
三天了。
三天。
还要多久?
再三天?
还要走多久,他才能遇见救援?
他会死在这里吗?
真糟糕。
操!
泰尔斯摇了摇头,拍拍自己的脸颊,让自己急躁的心情冷静下来。
别去想,别去想,别去想。
泰尔斯告诫着自己:先到达下一个目的地,再思考下一步路。
否则,他害怕自己找不到地方,就压力太大,先精神崩溃了。
事实上,因为长期不见人烟,没有交流,景色单调,现在的王子感觉得出:自己已经有些不正常了。
他的反应开始变慢,视野开始固定。
而情绪变得不稳。
泰尔斯轻笑了一声,摇摇头。
不行。
他不能放弃。
他要调整自己,直到找到出路。
可笑的是,第一天,泰尔斯还觉得荒漠没那么危险。
他顺着那时候还不甚稀疏的植被,在黄昏时分的一处巨岩下找到了一个小小的浅水潭,水潭边上生机盎然。
甚至有几头胡狼,聚集在潭边一个狭小的角落里,抿一口,回个头,警惕却低效地汲取着水分。
那时候的泰尔斯大喜过望,觉得至少他发挥足了“新手的运气”,开开心心地滑下沙丘去装水袋。
直到滑到潭边的他脚下一软,双腿陷进流沙!
恐慌的泰尔斯越是挣扎,就陷得越紧越深,一度陷进腰部。
泰尔斯的心都凉了半截。
他那个时候才明白:为什么那群胡狼宁愿都聚集在一个那么狭小的角落里,吝啬地饮水,也不愿接近这看似宽阔的潭边。
天知道当时的少年,心中有多么绝望。
要不是泰尔斯及时用狱河之罪让自己冷静下来,放弃挣扎,放平身体,避免下沉……
恐怕星辰王国的第一继承人,早就在沙漠里凉透了。
那一天,他颤抖着掏出背后的弩箭,绑上绳索,射上(还射了两次,第一次手太抖)远处的一棵怪木,战战兢兢地把自己拉了上来。
在那群胡狼不满的叫声中,心有余悸的泰尔斯用弩箭吓走了它们,占据了这个安全的角落,颤颤巍巍,好不容易打满了水袋。
这是泰尔斯第一次发现荒漠的险恶。
在沙丘下休息够了的泰尔斯叹了一口气,把思绪拉回到现在:他抓起第二块石头,放到移动了不少距离的手杖影子顶端,跟第一块石头连了起来。
泰尔斯看着来时的路,皱眉跟两块石头的连线做着比较。
确实有些偏。
得纠正回来。
他校正了朝东南的方向,抓起定向用的手杖,重新启程。
“呼……呼……”
风沙越来越大。
这是荒漠里的另一个威胁。
泰尔斯咬着牙,在腥味和湿热的双重覆盖下翻过一个沙丘,举起右掌盖在眼睛上,寻找植被茂盛,可以作为遮阳地,也可能有水源的地方。
正午很快就到了。
得为下一步休憩做好准备。
他还记得,自己进入荒漠的第一个正午,选择在一个大沙丘的底部扎营休憩,以躲避毒辣的太阳和无情的风沙。
然而,午觉睡醒的泰尔斯一转头就尝到了满口沙子。
在满心的惊恐和慌张中,他“呸呸呸”地起身,恐惧地发现:在自己眯眼休憩的两个小时里,风沙已经淹没了他的双腿,很快将覆盖他的双手。
如果他再贪睡半个小时……
泰尔斯从那时候起学到了:除非想在荒漠里找一个免费的坟墓,否则,绝不要选择太低的地方休息。
王子默默地回想着这几天在苦难和折磨中学到的不少经验,找到了休息的目的地:一个陡坡旁的一棵小树。
泰尔斯又小小地喝了一口水,继续前进。
他吃力地向前穿越,并不妙地感觉到自己的体内水分正在快速流失——随着太阳越来越高,周围越来越热,他活动所要耗费的体能和养分将成倍增加。
休息——泰尔斯凝重地想,并且强迫自己只想眼前这一个目标——他需要休息,躲过最热的几个小时。
风沙依旧在继续。
盯着脚底的黄沙慢慢被剥开,泰尔斯数了八百多步,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他躲进树荫里,避开毒辣的阳光。
感受着急剧下降的温度,他叹了一口气,解下头巾和面罩。
泰尔斯准备午休,但他没有急着找空地,而是谨慎地抓着手杖敲打着地面,将周围的石头拨开,最好离自己远一些。
泰尔斯没有忘记:他在荒漠里认识的第一个“朋友”,是一条响尾蛇。
他进入荒漠的第二天,在一个树荫下休息的时候,疲惫不堪的他一屁股坐倒在地上,左手向后一撑,按到了一块滑溜溜、凉呼呼的东西。
那“东西”从石头后迅速地蹿了起来。
一口咬在他的小臂上!
泰尔斯吓得魂飞魄散——这头响尾蛇显然对有人打扰自己的午觉很不满意,要不是泰尔斯刚刚经历了第一个晚上的刺骨冰冷,发神经一样把自己缠得又厚实又严密,估计这一口能直接要了他的命(尽管泰尔斯也不晓得它究竟有没有毒)。
泰尔斯回想起那天的惊魂之旅,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左臂——三层衣袖上的那个破口还在——谨慎地扫开周围的石块。
果然,一块较大的板状石头被掀开之后,一个“新朋友”不满地跑了出来。
泰尔斯皱起眉头,看着这只半个巴掌大的黑色沙蝎,看着它那一对大得可怕的钳子和毫不起眼的尾刺,伸出手杖,忽略它的抗议,把沙蝎赶到远处。
他气喘吁吁地坐了下来,掏出水袋和最后的粮食。
眼前的一切似乎依然没有变化,正如老乌鸦所言,荒漠里只有三样东西:他自己,沙子,和沙子。
泰尔斯突然明白对方为什么要说两遍沙子了。
这几天的所见所闻无不告诉他:这是一个与日常认知截然不同的世界。
一个成长于城市的贫民窟,习惯了街巷和城堡的少年,所无法可想的世界。
回想着短短三天里遭遇的无数危险,泰尔斯就不禁缩紧了身体:
在这里,炎热和寒冷一样致命,白天和夜晚都很可怕。
在这里,生机和危机同时出现,生命之源的水潭边上,往往是动物们埋骨最多的地方。
在这里,他很少看到活物,即便有,它们的习性也早已大变:沙漠里的蛇类从不走直线,而是把自己折成波浪形,像弹簧般横向“弹射”行进;奇怪的蜥蜴专门往沙子里钻,似乎打定主意不到晚上不出门;荒漠的老鼠好像没必要长四条腿,因为他们很少“正常走路”,而更喜欢接触空气,跳跃前行;天空中偶尔闪过的秃鹫似乎毫不停留,天天都在做长途旅行;而沙漠蜘蛛的颜色简直没法与沙子区分开来。
在这里,他必须谦卑——泰尔斯回想起希克瑟的话——一切都要重新学习,比如水潭边上的那几头胡狼,泰尔斯从那之后就学会了,跟随动物们的脚印前进,至少不会有大错。
泰尔斯叹了一口气,吃下最后一块奶酪,开始思考自己最严峻的现实问题。
他断粮了。
王子并不是没有忍饥挨饿的时候,废屋里的生活,从来就没有给他几次饱腹的经验。
但他正在大荒漠里。
这就要命了。
而且……
接应者们还遥遥不见影。
泰尔斯不是没试过去寻找植物的果实,事实上,他的确在背风坡找到过几株奇怪植物上结成的瓜果,有些按捺不住饥饿——直到他在旁边看见一具风干的骸骨。
我的天……
泰尔斯痛苦地摸了摸额头,谁知道这个荒漠里还有什么是能吃的。
就在此时,他的余光瞟了到一旁:那只巢穴被占据的倒霉沙蝎还没走远,依旧在这里戳戳,那里敲敲,寻找着下一个栖息地。
看着那只蝎子,泰尔斯摸着自己饥饿的肚子,狠狠皱起眉头。
不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