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7章 别把野菜不当事(1 / 2)
吃不完的莴笋腌起来,太阳底下晒干,装入瓶子或罐里,要吃时,切成碎丁,炒或不炒都行,滴几滴麻油,蘸点辣酱,咬在嘴中脆嘣嘣地响牙。就着喝粳米粥,不留意就吸溜两碗下了肚。
别看莴笋身架大,脚底下却没有多少扯扯绊绊的根系维生,稍一扯就起来了。莴笋主要靠宽大的叶片进行光合作用吸收营养,若叶片太密不透风,地气湿热的暖春天气里,根部经不住烘捂,常会湿漉漉烂秃了桩,顶部承接阳光的叶片虽仍在疯长,但轻轻一碰,就软倒下来。
到了初夏,莴笋的茎逐渐伸长和膨大,叶顶长出头状花序,花黄色,果褐或银白色,外面包着的冠毛,能像蒲公英那样被轻轻吹起飘向不确定的远方,充满芳菲诗意。
莴笋是外来菜,不知道它是否在唐之前就移民过来了,反正杜甫是很馋吃莴笋的,当年穷困潦倒困居夔州时,买不起市上很时尚的高价莴笋,就满怀希望在地头撒下种子,却只有野苋满地,心心念念的美味绿菜并不见长出来,于是写下《种莴苣》一诗以宣泄悲愤。
不过老杜倒是远比西方童话里那个怀孕的女人好,那女人隔墙看见人家园子里莴苣叶碧绿诱人,口里实在馋不过,丈夫无奈之下跳墙偷来给她吃,由此铸下大错——那莴苣是巫婆的,受了挟制,孩子生下来便骨肉分离,被巫婆抱走了。
西方本土的莴苣,都是那种食叶的生菜。而莴笋这个名字,品咂出的是地道的江南风味,也更容易让我忆起过往的乡村岁月。想来,那个西方童话里大肚子女人所馋的,仅是碧绿的叶而已,她未必懂得食茎以及食茎之外的许多风味。
写过《雨巷》的戴望舒有留洋的背景,所以他称莴笋为莴苣,其诗集中有这样两句:因为小病的身子在浅春的风里是软弱的/况且我又神往于家园阳光下的莴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