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取灭亡(2 / 2)
是属于一个高级知识分子的愤慨。
“你居然敢说我们的红太阳会自取灭亡,邓博士,你态度大大的不对,我要代表人民批判你。”郑凯终于找到可以批判博士的理由了。
他还想跳出来,他觉得自己终于有理由斗倒这个博士,他觉得他能因为这件事情吹一辈子。
“来,抽支烟吧?”邓昆仑屈膝在坑旁,暂时停了吵架。
这还差不多,郑凯终于把叨在嘴皮子上的那支烟,正式叼进嘴里了。
他钱不多,只买得起散烟,作为一个烟鬼,只有特别累的时候才会抽一支。
邓昆仑从来不抽烟的呀,但他居然从兜里掏了一支zippo打火机出来,啪一把点燃了火,递给了郑凯。
郑凯于是往高处凑着要点火,但就在这时,他周身嗖的燃起一股子火来。
白色的火焰刷的一下,把他全身都给点着了。
“火!火!”一直在坑边蹲着的孩子们顿时叫了起来。
郑凯一把扑灭了肩头的火,但是手上燃起了火,他急忙在身上拍着,但是越拍,手上的火就越大,衣服已经全烧着了,于是他开始脱衣服,但火燎到头发,头发也燃烧了起来。
倒是不觉得痛,但是一个人周身都在燃火,这也够吓人的吧。
他在地上一滚,地上的白骨也顿时熊熊燃烧了起来,于是他尖叫着,嚎叫着,几步从坑里爬了出来,在地上不停的打着滚。
“我怎么着火啦?”郑凯高举着一双手叫着:“救命啊,我着火啦!”
“你怎么就不想想,自己为什么会着火?”邓昆仑手里把玩着那只打火机,火苗在他修长,白净的指骨间缠绕着,但是他的手指就不会着火,他身上也一点火都没有。
为什么会着火?
郑凯刚刚抬起抬头,迎着他的就是一铁锹的土,以及邓昆仑刻意压低了嗓门的怒吼:“这是先辈的愤怒,是他们的愤怒点燃的怒火,因为你根本不知道曾经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民为了解放而付出过多少鲜血和生命。你自忖又红又重,却连最基本的敬畏生命都不懂,更不知道你脚下的这些白骨,才是你今天能理直气壮站在这片土地上的骨气,你个……!”人渣!
郑凯的父亲在解放前当过几天道士,道士家里鬼爬墙,信鬼信神,烙在他们的骨子里。
他自己也不是真正的无神论者,这时候再看坑里的尸骨依然在燃烧,鬼魅的白火,没有温度,像一个个在炼狱里摇摆,挣扎的幽灵。
而他身上的火还在烧,但是并不疼,白色的火就像幽灵一样,附着在他的皮肤上燃烧着。
他顿时打个寒颤,心说:这该不会真是我惹怒了鬼神吧?
这么一想,他站起来,吓的惊慌失措,转身就跑。
邓昆仑也不急,也不追,等郑凯他惶跑掉了。
递给苏樱桃一把铁锹说:“埋吧,咱们一起把这些烈士们的尸骨给收敛了,这儿以后要建一个纪念碑,上面要写上几个大字:勿忘国耻!”
“那是磷吧,我记得磷的燃点特别低,郑凯身上沾了磷才会那么容易就全身起火,是不是?”苏樱桃看郑凯走了,还挺有点幸灾乐祸。
什么叫知识就是生产力,她对着郑凯那种人只能打嘴炮,赶不走他。
但是邓昆仑一个反手就能直接吓破他的胆?
尸体上是有磷的,而磷的燃点很低,郑凯整理了半天的尸骨,身上沾满了磷,这时候抽一支烟,肯定得着火,而那些骨殖放的时间太久,也是易燃物,难怪现在所有的骨头都开始燃烧了呢。
她真是完全没想到,邓博士心里居然这么坏,一本正经的就把郑凯给捉弄啦?
“赶紧铲土,埋尸骨。”邓昆仑往着火的坑里散着土,看苏樱桃还站在那儿傻乐,于是说。
得嘞,苏樱桃想抢一把铁锹,但几个孩子比她抢的还厉害。
尤其是张兵兵,大孩子了,铁锹使的比她好多了,本来白骨已经化成灰的,但今天下点小雨,坑里的火已经熄灭了,这时候把土一理,再插个记号,这个真正的万人坑就算是暂时掩埋起来了,真要处理它,还是找个时间,人多一点,给他们建一个真正的坟墓呢。
“姐,姐!”林子里,有个小姑娘走的急冲冲的,一阵风似的跑了来,见了面就开始摇苏樱桃的手臂:“姐,你是不是惹了咱们郑队啦?”
这不咸鱼本咸保琴琴吗?
博士一看到她倒是吓了一跳。
因为毛小英刚死的时候,保医生就带着她来找过博士,要让博士娶她。
博士当然拒绝了,而且他觉得,这个小女孩跟孙紧一样,出门从来不带脑子。
但是她居然跟苏樱桃相处的特别好?
保琴琴喘口气才说:“咱们郑队在农场里可丢了大脸了,也不知道谁在四处传,说他痴心妄想,癞□□想吃天鹅肉,居然想追博士夫人,那帮民兵全开他的玩笑,他刚才气的一脚去踩一根锄把,结果锄把没踩断,反而打到了他的头。”
“脑瓢开花儿啦?”那不是大好事儿,苏樱桃挺开心的呀。
“哪里啊,他的衣服都烧焦了,手上还全是泡,刚才在宿舍区发疯的嚎,说让大家都别劳动了,而且他自己也绝不劳动,就算你跪下求他,他也绝不会让农场的劳改犯们挖一根红柳,他就是要跟你对着干。”保琴琴又说。
所以郑凯刚才给博士吓了一顿,回到宿舍区,又因为追她的原因给民兵们取笑了一回,这是想用消极怠工来引起上级的注意力,并且,给她点颜色看看?
“放心吧,马上他就得来跪着求我给他分配活儿干。”苏樱桃笑了一下说。
有毛病就得治。
这头犟驴,苏樱桃早晚收拾的他伏伏贴贴。
“今天晚上把你的枕头搬过来吧,我们要正式开始同居了。”走在路上,邓昆仑突然说。
“为什么?”苏樱桃给吓了一跳,这不才结束冷战,邓昆仑居然这么早就想跟她同居?
“一个人能分辩另一个人的脚步声,咳喘声,以及,了解一个人的家庭,至少得有过三到五年的相处经历。”
邓昆仑顿了顿:“小苏同志,虽然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但我看得出来,你跟郑凯非常熟悉,而且是超越了朋友界限的那种熟悉。咱们同居吧,我希望你也能尽早熟悉我,而不是每一次我敲门,你都要问半天我到底是谁才给开门,好不好?”
这个理由居然让苏樱桃无以反驳?
汤姆又捡到了一把钥匙,这是货真价实捡来的,郑凯埋尸骨的时候,从一个骷髅头的肋骨上发现一把钥匙,什么戒指啦,项链啦,这些东西照例他会捡走,唯独钥匙,他一把扔到了土堆里。
耶!
幸福神的儿子汤姆,现在拥有三把‘宝藏’钥匙啦。
他又走在最前面,张兵兵就觉得格外羡慕:“汤姆,你居然有三把钥匙,我们班主任才能挂得起三把钥匙呢。”
作者有话要说:留言,作者会随机发红包的,另:被录取了的那位同学,作者的大红包收到了吗?
祝你前程似锦!
汤姆:我是幸运神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