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5章 纪律的目的(一)(1 / 2)
委员会上,留在临淄的众人神色并不是那么好看。听了霍崇对于资本来了一段一如既往的讲述,大伙起码装作认真听。譬如杨望富就一声不吭,因为出事的县里面的县令就是杨望富推荐的人。
作为老部下,杨望富认为宋庆坤是非常不错的兄弟。为人勇敢,忠诚,有情有义。
霍崇讲述的内容并没有变化,关于资本的内容早就听过。杨望富考虑着到底怎么应对宋庆坤的事情,如果可以的话当然希望宋庆坤没事。杨望富只是没想出来怎么才能有效达成目的。
“……同志们对正常人期待拥有主导权,而主导权则与社会中的资本挂钩,有了认知么?”
霍崇问完,大多数人都表达了认同。却还是有人貌似不够明白,譬如土改的干事曾静。
曾静看来是很认真的试图理解霍崇所说的一切,老兄皱着眉头说道:“主公啊,俺不是很明白。虽然主公不认同朱熹,更不认同所谓存天理灭人欲,可主公所说的这些之间的关系是如何?”
“如果想让人办事,就得给报酬。因为谁都得活下去,想活下去,不可能完全自给自足。一旦要提高生产力,就得交易。这么说能明白么?”
曾静听完想了想,有些不太有信心的点点头。
“那就说的更浅显一些,如果没有金属农具,靠人力和木质农具耕地,体力消耗大,身体更加疲惫。靠耕牛加金属农具耕地,不仅体力消耗小,比单纯人力加木质工具耕地,那是又快又好。对吧?”
“是。”曾静这次点头非常爽快。
“然而又要能把牛养的膘肥体壮,还训练的听话能干。又要懂得开铁矿,冶铁,打铁,且不说一个家族只怕是没这份能力。如果身处没有铁矿的地区,空有这一身能耐,也做不到。这个世界上至少现在还不存在无中生有的家伙。这么说,能明白么?”
曾静想了想,爽快的点头表示赞同。
“那么,就需要交易。而人类之间的关系,大家本能的想处于主导地位。便是没有恶意,也想振臂一呼,人人认同吧。起码在你家,你本能的就希望说了算吧?”
曾静继续点头,“嗯。这么说,的确如此。”
“那么,为了能够生产出与别人交易的产品,你就得有生产资料。起码得在一定时间内拥有生产资料。这就是拥有自己土地的自耕农,与佃户生存的基础。”
“嗯。”曾静继续点头。然而不等霍崇继续说下去,曾静突然明白过来,“那么掌握生产资料,不受别人钳制,的确是合理的想法了。主公,这的确是人之常情。”
“拥有主导的期待,这是人类的正常反应。认知能力提升,最终明白了掌握生产资料,这就得靠后天的学习、体会、认知。所以才存在两个阶段,本能与认知还是两码事。虽然从内在驱动上,都是个主导权的问题。层次上却是先天与后天的不同。”
曾静先表示了对霍崇观点的认同,却接着说道:“这么讲,朱熹不就是提倡存天理灭人欲么。“人欲”乃是私欲、淫欲、贪欲等,这些欲望是要革除的!人欲即天理,欲望要有一个度!”
霍崇没想到曾静近来竟然有点高庞的意思,就是用他所学的东西解释根据地这边的事情。而且解释起来还貌似有板有眼。
好在有高庞珠玉在前,霍崇积累了不少对付这帮人的经验。便直接问道:“老曾,你是不是觉得朱熹提出这个一个看着能说通的解释,其他所说的都是对的?”
“这……有对有错吧。”曾静表现出一定程度的谦逊。
“朱熹这套是为了剥削者服务的。说来说去,还是剥削有理。更重要的是,朱熹这套内在逻辑根本不是要这帮人不剥削,而是为了三纲五常服务。说白了,还是强化了剥削者的权力与地位。他这套要解放人民么?”
“这个……我读书不多,不好说。”曾静很巧妙的避开了尖锐的问题。
霍崇也不想太过于认真的对付曾静,起码现在还没到那个阶段。见曾静退缩,霍崇转回到当前的问题,“这次的事情,我觉得得依法办事。关于司法,我们要有法律。虽然编写法律还很滞后,我们也不能把缺乏我们自己刑法当借口。这次的事情,首先要按照杀人者死的基本条文。”
众人脸色都变了变。杀人对于委员会里面的绝大多数人来说,真心算不上什么。二十万清军被歼灭。满清官员,地方士绅,以及他们的狗腿子,加起来也得有几十万人。在武装冲突中,这帮人被杀的人头滚滚。
此次的事情单纯人数规模上,远比不上那些战争的规模。若是简单的出兵打仗,这帮家伙们大概早就激动的嗷嗷叫啦。
看大家都很严肃,霍崇继续说道:“至于没有杀人的,也得承担责任。这个责任有些是法律责任,有些是纪律责任。”
大伙还是没说话。霍崇对此非常不满意,干脆也不说话。将一个个委员仔细看过去。
这帮家伙们纷纷低下头,不敢与霍崇的目光对峙。只有钱清与雷虎两个才回望了霍崇。
沉默了好一阵,给了霍崇把这帮家伙的表情观察一番的充足时间。霍崇正有些失望,钱清开口问道:“先生,这些责任该怎么算?难道也用大清律不成?”
霍崇也不知道钱清到底想说什么,《大清律》固然是现在不得不暂时使用的律令,然而霍崇可没有想一直用下去。华夏朝廷定然会有自己的一套法典。
正考虑是不是要在这里和钱清把这个问题说开,杨望富开口问道:“先生,这也要用大清律里面的条例么?”
霍崇听到这话,一时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所以暂时不吭声。
对于新中国的人来说,听到大清就感觉有原罪。大清本就是错的,这是本能的感受。
即便知道一杆子打翻一船人并不合理,霍崇也不想去纠正。不管怎么讲,霍崇也没有屎里淘金的愿望。而大清从头到尾也就是从垃圾到更垃圾的一个过程。真心没啥好挑出好的。
所以杨望富的话的确让霍崇非常不高兴。但是霍崇依旧不想批评杨望富,毕竟从工具的角度,大清律本身里面也不是没有些东西暂时可以拿来用。
而且根据地里面对大清律的研究与利用,是文史馆负责。文史馆里面的成员就包括丁举人和霍崇现在的老丈人罗秀才。
原本霍崇以为满清的统治阶级中所有人都会不顾生死的起来与华夏朝廷奋战到底,结果事实还真不是如此。便是大部分满清上层在反对华夏朝廷,起码还是有一小部分不肯为了大清送命。
丁举人与罗秀才为首的一批人,交出土地,老实听话。霍崇也没有削了这帮人颜面,组建了一个文史馆,给这帮人在制度内工作的机会。
他们这帮文史馆的工作,就是搜索古籍,并且针对提出的课题给出一些结果。譬如对大清律的研究,还真给他们弄出来些东西。
《大清律例》是清朝入关后,即从顺治元年开始,“详译明律,参以国制”,着手法典的制定,经顺治、康熙和雍正三朝的努力,法典逐渐趋于成熟。完成了清代最为系统、最具代表性的成文法典。之后一直到清末法制改革之前,清代律例的律文不再有所变化,而对于清代法律制度的调整则主要通过增改例文的形式来进行。
清统治者在入关之初,出于维护已占领地区社会安定的需要,一开始就把适用于关外的法律制度推及关内,饬令各衙门行用。顺治元年(1644年)六月,摄政和硕睿亲王多尔衮曾下谕规定:“各衙门应责人犯,悉遵本朝鞭责旧制,不许用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