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监狱大牢(昨天的,求推荐!)(1 / 2)
吴明要做的事情其实一直都很简单。
一句老话说的好:“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你想要万匹丝,那你就去伟大航路上。
你想要杀丁典,那你就去监狱牢房里。
近距离观察丁典的情况,这是吴明决定的事情,而且观察结果决定他接下来的做法。
如果可以,掳走丁典亦不过一小事耳。
因为——
不管是何种世界,搞暗杀、下毒药、易容之术,都是以弱胜强的不二法宝。
不是用这些对付丁典,信息上的优势才是吴明真正的杀手锏。
战略上藐视敌人,战术上重视敌人。
说起毒药来,凌退思的金波旬花足以称得上是“天下第一奇毒”,不管有没有解药(某版电视剧解药是有滴),明面上就是这般。
搞点不搞点的对吴明来说不甚重要,他总不至于拿金波旬花毒丁典吧,毒死了怎么办?
在大牢里献祭吗?可问题是这是一个私人的事情,被人看到不太好。
这相当于在大庭广众下偷情,还是持续很长时间的那种,你说做这种事情会不会被人打扰呢?
最起码有风险吧。
对吴明来说,这被打扰的后果他又不知道会是怎样,面对未知,自然不太敢拿自己乱冒险。
一滴水只有融入大海才能不干涸。
和光同尘的最好办法其实就是变成另一个人。
易容之术,听起来极为高大上,实际上,你要知道,化妆术身为四大邪术之一,绝不次于什么易容之术的。
只要不是变身术以及换脸,易容之术没电视剧中那么bug。
对吴明而言,他只需要找好目标,找一个适合他的目标。
这里有一个匹配度的问题。
而吴明的演技,他始终认为自己演技不错,是有一定保证的。
或许来源于这一世他的票房号召力?
他的一个身份就是演员,而且,他可是一个“老”戏骨,这一世五岁就开始挑大梁了。
咳咳——
取代一个狱卒的身份,这就是吴明一直准备做的事情。
狱卒并不显眼,尤其是一个无牵无挂、人际交往简单的单身男人。
不过这种事情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精力损耗都在准备当中。
一个看上去有些獐头鼠目的男子,这就是吴明取代的狱卒身份。
两日了,吴明竟没露出一丝马脚。
荆州监狱大牢,除了比较保密的几个地方,大体布局是全部清楚了。
此时吴明并没有开始行动,因为能接触到丁典的狱卒,并没有几个,这里绝不包括“他”。
“待得醒转,我手足都已上了铐镣,连琵琶骨也被铁链穿过。凌知府穿了便服,在花厅中审讯,旁边伺候的也不是衙门中的差役,而是他帮会中的兄弟。我自然十分倔强,破口大骂。凌知府先命人狠狠拷打我一顿,这才逼我交出神照经和剑诀。”
原著中的丁典虽然关在大牢,但我们可以推测,接触到他的狱卒充其量不过几人,除非这里有凌退思信任之人。
不然狱卒的作用也不过是给丁典送饭罢了。
至于审讯一流的工作,跟他们普通狱卒是没有关系的,势必是凌退思的人,甚至是他本身,没有外人。
因为凌退思残忍无情,明显地小人,他想得到宝藏,为此连自家女儿都能害死,这狠毒之心非比寻常,怎敢把丁典随意交给他人处置。
丁典在此牢中,对某些狱卒而言竟还是个“小秘密”。
当然,实际上这也不能算什么太大的秘密,对狱卒而言,他们其实知道里面关押着一个“大恶人”,那人危险至极,以至于手脚筋被挑断,琵琶骨被铁钩穿着······
但这“恶人”具体身份,就没人知道了,大概只有知府老爷知道吧,毕竟,来的次数忒多了些。
至于事实如何,恶人怎么恶,他们不想知道,也不敢知道。
下层人的智慧。
狱卒也不过是比最底层之人好些罢了。
我们只是一群老实本分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