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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神棍(三)(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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刹那间,孟云海只感觉桌上的人都在看他,便有些恼羞成怒。

但因为这个生气又显得怪怪的,所以孟云海只能闷闷道:“换个口味。”

张姨点了点头,没再说什么,很快送来了碗白粥。

孟云海松了口气,赶忙拿勺子舀了勺白粥送进口中,借此遮掩自己的尴尬。

结果这白粥一送进口里,那没滋没味的感觉就让孟云海蹙起了眉。

——可真难喝。

孟云臻将这一幕收归眼底,瞬间有些神清气爽。

小兔崽子也不好过吧?活该。

这么想着,孟云臻看向时景歌,这才发现时景歌的眼神也落在孟云海身上,带了点淡淡的笑意。

下一秒,时景歌注意到他的视线,很快收起自己的表情,格外平静地喝着自己碗里的白粥。

动作缓慢而优雅,仿佛带了股仙气。

孟云臻楞了一下。

时景歌是这么吃饭的吗?

他们在一个餐桌上吃了好几次饭了,时景歌餐桌礼仪是还不错,但是也没有这样啊。

下意识的,孟云臻将自己的视线落在孟云海身上。

……是因为这个小兔崽子吗?

毕竟,餐桌上唯一的变化,就是多了只小兔崽子。

不仅如此,孟云臻还发现了一点别的变化。

时景歌今天这身衣服,还是新的呢,与他其他那些相对破旧的衣服一对比,一点穿过的痕迹都没有,不是新的也绝对没穿过两次。

而且,时景歌这还是特意打扮过了吧,指甲都修了修,显得圆润饱满,十分整齐,不像昨天那样参差不齐。

……是为了给小兔崽子留下好印象?

说起来,今天还是小兔崽子去叫得时景歌吧。

听说还是小兔崽子自告奋勇。

……难道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了什么,师徒之情又续上了?

孟云臻忍不住开口道:“时先生今天,格外出众啊。”

时景歌手中的动作一顿,轻描淡写道:“衣服坏了,换了一身。”

“哦,”孟云臻喝了口粥,笑意盈盈道,“我还以为时先生特意换了身新衣服,有什么大事宣布呢。”

时景歌语气淡淡,“孟先生想多了。”

孟云臻扬了扬眉,随口道:“真的没有?比如收徒什么的?”

“没有。”时景歌几乎是斩钉截铁道,“时某才疏学浅,不宜误人子弟。”

孟云海紧紧捏住自己手里的勺子,表情登时就不好看了。

“哦。”孟云臻应了一声,他心里有了计较,故意道,“昨天时先生可不是这么说的啊。”

这还真不是孟云臻胡说。

昨天他也说了类似的话,玩笑般的口吻,毕竟那个小兔崽子再怎么样,也是他的弟弟。

至于有没有别的私心,孟云臻……孟云臻也不肯承认啊。

但是昨天时景歌的回应,可以说是相当不客气啊。

孟云臻甚至还记得当时时景歌的表情,那种傲慢混杂着不屑和嘲讽,扬着脑袋,用一中十分刻意的轻描淡写的语气说道:“孟先生愿意让一个骗子做自己弟弟的老师了?”

语气之嘲讽,态度之阴阳,让一辈子阴阳怪气无人能敌的孟云臻都头皮发麻。

可见,时景歌绝对是记仇的。

那一天的仇,他还都记着呢。

但是现在,时景歌态度那叫一个客气啊!

时景歌十分平和地说道:“有吗?我不记得了。”

“如果我的言词给孟先生带来困扰,我对此深表歉意。”

这礼貌又客气的样子,让孟云臻更想在老虎头上拔毛。

而这个时候,孟云海已经受不了了,他把碗放在桌上,发出不小的动静。

“我吃饱了。”孟云海强迫自己说出这四个字,叼着个包子就走了。

属于他的那碗白粥,还剩了大半碗。

他果然不喜欢喝白粥。

时景歌微微蹙眉,但是什么都没说,只是目送着孟云海的离去。

等待孟云海离开餐厅的时候,他似乎一下子就放松了下来。

那种感觉,几乎是肉眼可见的。

如果说刚刚的时景歌是一个端着的高岭之花,现在他已经落地了。

孟云臻为自己脑海中的比喻感到好笑,他摇了摇头,抛开这个想法,问道:“你怎么就一定要和我家小兔崽子断绝师徒关系呢?”

“孟先生。”时景歌放下自己手里的勺子,语气平平,孟云臻抬头看他,做出愿闻其详的模样。

孟老先生和孟老夫人约了隔壁家的董老先生和董老夫人,要去钓鱼,走得比孟云海还要早呢。

所以现在餐厅里就剩了时景歌和孟云臻两个人,意味着时景歌不需要再遮遮掩掩,于是他抿了抿唇,相当友好地说道:“我建议你去看看脑科。”

孟云臻:“?”

“当你一个问题,已经连续三天采取了不同方式询问,得到的答案都一致的时候,还要继续用新的方式询问下去,”时景歌顿了顿,语重心长道,“我不得不合理怀疑你的大脑不大中用,理解不了他人的言语,还伴有健忘失忆的现象,你还年轻,不要讳疾忌医。”

翻译成白话就是,脑子有病,听不懂人话,赶紧去治。

孟云臻轻笑出声,他觉得这样阴阳怪气的时景歌,实在是有意思。

刚刚那个客客气气的时景歌,还让他挺不习惯的。

时景歌诧异地看了他一眼,真诚道:“及时治疗,免得越来越重。”

虽然八成是治不好了。

时景歌用眼神这么说道。

孟云臻翘起唇角,“小歌啊,你是不是忘了点什么?”

时景歌面无表情道:“不要叫我小歌。”

“我是你老板,”孟云臻提醒道,“我发给你工资。”

时景歌喝下最后一口粥,提醒道:“我们是日结。”

孟云臻:“?”

“你现在就可以解雇我。”时景歌见他不懂,干脆直白开口。

孟云臻好奇询问,“为什么是我解雇,而不是你现在就不干了呢?”

时景歌理所当然道:“我是骗子啊。”

孟云臻:“什么?”

“骗子不就是为了钱吗?那又怎么能拒绝主动送上门的钱呢,对不对?”时景歌给了孟云臻一个假笑。

孟云臻:“……”

孟云臻深深叹息,这个时候,他似乎又觉得客客气气的时景歌更可爱一点了。

时景歌就像是一朵带刺的玫瑰,面对他的时候,毫无遮掩,而面对孟云海的时候,则会小心地将自己尖锐的刺掩藏起来,只留下一个无害的高岭之花。

这个时候,孟云臻突然清楚地意识到,在时景歌眼里,自己和孟云海的区别多么大。

不,或许说,其他人和孟云海的区别有多么大。

时景歌之所以接受这份“工作”,还是因为孟云海呢。

在时景歌的世界里,所有人似乎就分成了两类,一类叫孟云海,只有一个人,另一类叫他人。

而为什么孟云海这么特殊?

因为孟云海是时景歌的徒弟。

哪怕时景歌嘴里说着断绝师徒关系,但是表现出来的一切,依然证明,孟云海是不一样的。

既然如此,那为什么还要断绝师徒关系呢?

时景歌身上,到底背负着怎么样的秘密?

那一份独一无二的特殊,让孟云臻心里也生出一中,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突然,孟云臻开口道:“既然你不想要小海做你徒弟,要不要考虑考虑我做你徒弟?”

刹那间,时景歌嘴里那口包子梗在他的喉咙里,咽不下去了。

时景歌一手掐着喉咙,疾步走出餐厅,把孟云臻都吓了一跳。

很快,时景歌回来了,手里还拿了一个矿泉水瓶,水瓶里只有一半的水。

他眼角微微带着点红,即使冷冷地看着孟云臻,也带有不一样的韵味。

孟云臻的心尖一颤。

“孟先生,”时景歌咬了咬牙,“不要在别人吃饭的时候,说些可怕的事情,你这是谋杀。”

孟云臻突然觉得喉咙发干,低头喝了口粥,含糊道:“小歌,我想拜你为师,很可怕吗?”

“不要叫我小歌。”时景歌咬牙说了一句话,然后看向张姨,“张姨,麻烦您给家庭医生打个电话,我想孟先生需要。”

张姨急急地走了过来,“怎么了?大少爷不舒服吗?感冒了?”

“孟先生脑袋不舒服,”时景歌冷淡道,“这已经影响到了孟先生的语言系统和大脑神经,孟先生讳疾忌医,再拖下去就没救了。”

“我建议送医院,立刻,马上。”

孟云臻没忍住,低低笑出声来。

时景歌怎么都想不到孟云臻会是这中反应,气又气不过,只好甩袖走了。

遥遥地,时景歌还能听到张姨担忧的询问声,还有孟云臻渐渐清晰的笑声。

张姨原本还没觉得,但是看孟云臻的笑容越来越大,真情实感地担忧起来。

自家大少爷什么性格,她还不清楚吗?被人指桑骂槐之后还能笑出来,这还能是她家大少爷吧?

这不会是真病了吧?

张姨忧心忡忡。

孟云臻心情很好,还多吃了两个包子,然后溜溜达达去找时景歌了。

想想,时景歌对别人还能有两分忍耐和客气,对自己半分都没有,不也是一中特殊吗?

结果上了楼,到时景歌房间门口的时候,便看到了孟云海,纠结地站在房门外。

听到动静,孟云海飞快地望了过来,有些警惕的模样。

看到是他,孟云海这才松了口气。

“在这里站着干什么?”孟云臻随口问了一句,“不敲门吗?”

孟云海摇了摇头,欲言又止好一会儿,终究是憋不住了,恨恨道:“他又不在乎。”

孟云臻语气淡淡,“说说看,早上发生了什么?”

孟云海抿了抿唇,孟云臻随意道:“不想说就算了。”

“也不是,”孟云海将早上发生的事情大致叙述了一遍,有些无精打采地跟孟云臻说,“哥,你说,他是不是真的不想做我师父了?”

孟云臻眼睛眨了眨,有些好笑。

时景歌那哪里是不想做你师父?他想得很呢。

但是因为种中原因,时景歌“不能”做你师父。

为什么呢?

孟云臻也很好奇。

至于孟云海猜测的什么时景歌不想理他之类的,更是无稽之谈。

明明是时景歌听出了他的声音。

怨不得今天时景歌换了新衣服啊。

原来是为了孟云海。

“我知道了,”孟云臻对孟云海点了点头,“既然你不好意思去问,那我帮你去,怎么样?”

孟云海有些纠结犹豫,他确实问不出口,但又想自己去问。

孟云臻笑道:“有些话,他可能不好意思跟你说,反而容易跟其他人说。”

“等我的好消息。”

孟云臻拍了拍孟云海的肩膀,孟云海重重点头,道,“谢谢哥。”

孟云臻敲响了时景歌的房门,孟云海飞快开溜。

时景歌打开门,表情不大好,但是侧身让他进来了。

“小……”

‘歌’那个字还没说出口,时景歌愤怒的眼神就投了过来。

孟云臻识趣地改口道:“时先生,有没有保护类的符纸?”

“没有。”时景歌冷冷道。

孟云臻默默地看着时景歌,时景歌无动于衷道:“我是骗子,骗子怎么能有那些呢?”

“那我只能让小海来找你买了。”孟云臻轻描淡写地说道。

“……箱子里!”

时景歌咬牙挤出这几个字,“银盒子,自己找。”

“一张两万,爱买不买!。”

孟云臻:“……”

这价格可真黑啊,

孟云臻过去找,银盒子还没找到,倒是拽出来两本书。

……这是玄学师的书籍吗?

孟云臻有些感兴趣的翻开,时景歌撇过去一眼,刹那间急了,“放下!别动!”

但是来不及了。

孟云臻打开了。

一行硕大的字出现在孟云臻眼前。

——《如何做一个好老师》

——《三十天速成一个好老师》

还说不想做他家小兔崽子的师父。

这些书是白买的吗?

时景歌伸手将那些书抢了回来,三两下翻到了一个银盒子,从里面抓出几张符纸塞到孟云臻手里,“快!走!”

孟云臻觉得,时景歌是想说“滚”的。

孟云臻心平气和道:“好的。”

这个时候,还是不要在老虎头上拔毛了。

不过……

孟云臻打开门,回头道:“时先生,你也得跟我走。”

“你是我的保镖,要保护我的安全,当然要跟着我咯。”

在自己家里还需要保护安全……?

时景歌深吸一口气,跟着走了,

孟云臻摸着手里的符,有些好奇,然后带着时景歌去了花园。

孟家别墅的院子不小,孟老夫人和孟夫人都很喜欢花,除了室外花园以后,别墅里还有个室内花园。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玫瑰花丛,全是各色玫瑰。

据说孟先生能追到老婆,这玫瑰花丛帮助不小。

孟云臻带着时景歌从外面走了走,就走到这玫瑰花丛来了。

这些玫瑰花被照料的极好,姹紫嫣红,娇艳欲滴,十分漂亮。

“我们一家都很喜欢玫瑰,”孟云臻笑意盈盈道,“就是喜欢的颜色不大一样。”

“祖母喜欢粉玫瑰,我祖父喜欢黄玫瑰,母亲喜欢红玫瑰,我父亲喜欢白玫瑰,小海和我都更偏爱蓝玫瑰,”孟云臻笑道,“时先生喜欢什么颜色的玫瑰?”

时景歌轻哼一声,还没来得及说话,一阵风袭过,一只盛开的红玫瑰飘到了他的面前,随风摇曳间,花朵碰触到他微微抬起的手。

似乎在邀请他摘下。

孟云臻扭头就看到这一幕,还以为是时景歌自己摸的,“时先生喜欢红玫瑰?喜欢这一朵?那我帮你剪下来。”

说着,他掉头向时景歌这边走来,突然,他似乎被什么绊了一下,一个踉跄,差点直接跪在地上。

而他放在口袋里的符纸,则微微颤动了一下,只是无人看到。

孟云臻皱眉看了过去,见到了一块不小的石头,他应该就是被这块石头绊的。

……刚刚走过去的时候,有石头吗?w,请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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